我于2008年在西安市广安路湖畔嘉园小区3期购买住房一套,开发商承诺的30个月办理房产证但是直到现在还未办理房产证,我现在想将房子卖掉,开发商不给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去年他们还收钱办理过户手续).
2025-06-15 23:59您好!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维修资金; (八)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九)关于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 (十)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包含上述内容?如果未包含,则可能无法得到完整的保障。建议您详细阅读购房合同,并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您已经与开发商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如未能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