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休产假妇女产假结束后单位要求降职降薪,是否合法,之前也无违反过公司流程,请问单位这样做是否符合劳动法
18天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因此,即使在休产假期间,该妇女有权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标准的待遇。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意味着,在法定节假日,雇主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支付高于平时的三倍工资。因此,即使是在产假结束后,该妇女仍然享有额外的加班费。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工会应当帮助和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虽然在休产假期间,该妇女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工作责任,但其应获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标准的待遇,以及法定节假日的三倍工资。如果单位要求她降低职位或薪酬,这可能是不合法的行为,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并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