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土地卖给本村书记10年协议书第四条写的转让期内如占地补偿款归对方所有,请问这个补偿款是指全部还是附作物,第五条是期满后土地上的副作物一次清净,而且国家十九大说土地到期后在延续30年,请问如果占地我家能的多少补偿
2025-02-27 15:1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土地买卖的协议中提到的“占地补偿款”,通常指的是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由卖方(即您)获得的土地增值收益。这部分资金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地价上涨带来的价值增加、建筑物和附属物的价值提升等。 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第三人时,应当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户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因此,对于涉及到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情况,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许可。 至于第三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意味着,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有权要求相应的经济利益,包括土地租金、补偿金等。 综上所述,关于补偿款的具体金额,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准确的解答。同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