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的就是我以前和一个朋友跟人家借钱了,是抵押车子的,车子是我的,然后我卖车了还了一半的钱了,然后我又在借条上写了剩下一半年底还清,我签名了但是我没按手印,这样的话我还用不用还剩下一的钱呢?
2024-11-11 23:59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已经履行了借款合同中约定的部分还款义务,并且已经将车辆以抵债的方式处理掉了,那么剩余未偿还部分应该被视为债务已经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但对超出债权范围内的财产不予追偿。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剩余未偿还的款项应当视为已经偿还,无需再承担任何责任或支付余款。建议您与对方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未来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付款凭证等,以便将来可能需要时作为证明材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