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去年8月开始用我的信用卡消费,截止去年年底一共花了3万多,钱是我换的,今年一月份打的欠条,口头约定6月30日还钱,现在他耍赖不还了,准备起诉,能胜算吗?我老家是四川省广元人,在重庆工作后定居,他是广元人,在成都目前没工作,是要回广元起诉吗?平时没有时间,人可以不去吗?起诉他的一切费用,可以要求他承担吗?
2024-11-12 00:28您好!首先,关于您的案件是否能够胜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其次,如果对方确实拒绝还款,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对于诉讼地点的问题,您可以选择在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即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不过,如果被告在外地工作或者生活,并且不愿意到原告所在的地方出庭应诉,那么可能需要考虑通过其他方式解决问题,比如寻求调解或和解。 关于费用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诉讼情况和案件结果。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有权向对方索要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利息等。如果您决定进行诉讼,通常会涉及到一定的诉讼费和其他相关费用。这些费用可能会由被告承担,也可能由双方协商解决。 最后,由于我无法提供具体法律建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同时,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