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详细问题是这样的,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兼村经联社主任在任期间私自与村为己签之租用集体用地十亩,后将地建成楼房商铺出租收益,租期61年,本人向道道及国土部门举报,历时三年未果,最近街道办说该问题应由村自行解除合同,但现任的书记,主任兼经联社主任不执行,组织成员能否起诉?
7天前您好! 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认为自己作为村民对上述行为不满,并且希望解决这一争议。如果您确信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并且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那么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咨询专业人士。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能的救济手段。 证据收集。保留所有相关文件、通信记录等证据,这些可能会成为证明您的主张的重要依据。 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如果街道办事处未能有效处理您的问题,您可以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如县区人民政府或市镇人民政府。 调解。尝试通过调解来解决争议。调解通常是一种非正式的解决方案,可以在不公开审理的情况下达成协议。 法律诉讼。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或者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损害,可以考虑提起诉讼。这需要您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同时,为了保护您的隐私,我无法提供具体的法律建议。如有必要,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事务所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