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7年的2月份在金沙洲保利西海岸汇海花园经(房友)房地产中介,介绍以218万买了一套二手房,先付了108万,当时按房屋买卖合同是2017年6月10号原屋主交房我先住进去,等办理好房产证后我一次性付清尾款,他银行有按揭,在6月份再跟他联系,他却因其它经济纠纷成为网上通缉犯逃到国外,我现在不知该怎么办?我还有希望收回付款或房子吗?现在物业这边说没有原屋主当面来办理相关手续我们现在也不能进去住。
2025-02-14 21:43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因此,如果您的朋友被列为网上通缉犯并已经逃往国外,那么他可能构成抢劫罪或其他严重犯罪。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您的款项或收回您的房产。 然而,如果您仍然想采取行动,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寻求法律援助。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法律建议和帮助。 与房东协商。您可以尝试与房东进行沟通,看看是否有可能找到其他解决方案。 联系警方。如果您担心自己的安全,您可以联系当地的警方,让他们介入调查此案。 请记住,任何行动都应基于对事实的准确理解,并且必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同时,保护自己也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