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A部门岗位调动,说是借调我去B部门帮忙工作一段时间,我去了两年,然后我申请回来,B部门同意了,A部门也同意接收了,我上了两天班后,A部门说B部门缺人,又叫我回B部门,然后给我两个选择,1、回B部。2、不去没有考勤,算我自动离职。这样如果我不去的话,离职了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
2024-10-24 01:23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您描述了一种可能的劳动关系纠纷情况,即员工被要求在同一单位内部不同部门间进行跨部门轮岗或调动,并且在轮岗期间存在争议和潜在的离职风险。 首先,关于您的问题,“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这个问题,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法律规定。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如果A部门因为缺乏人员而让您回到B部门工作,这可能导致您的劳动合同提前终止,但具体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还需要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协议条款。 其次,关于“是否可以选择不回去”这一选项,实际上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考虑。 劳动权益。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如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您可以选择不回去,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个人意愿。您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新的工作任务,这是您的自由意志的表现。 公司政策。如果B部门确实有缺员的情况,那么您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否则可能违反了公司的相关规定。 法律后果。如果不遵守公司的规定,可能会影响您的职业发展和个人声誉,甚至可能面临解雇的风险。 综上所述,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与A部门和B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同时,如果可能的话,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