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合肥高新区上班,在2017年5月23。上班的路上被车子撞了,是半月板3度损伤,做过手术被鉴定为九级工伤,但是还没有处理又在公司里摔倒了,是半月板2度损伤,但是这次不一定能鉴定上,我想问一下第一次的和这一次的一起处理,我第一次的九级工伤赔偿能不能拿到?
2025-05-09 05:46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关于您提到的两次受伤的情况,如果第二次受伤确实与第一次受伤存在因果关系,且第二次受伤也构成伤残等级,则可以合并计算一次伤残等级。这取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和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费等,具体金额将依据您的实际损失情况来确定。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的社保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具体的赔偿方案。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伤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但请注意,任何法律行动都需要基于事实和证据进行,因此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