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做小区垃圾清理的,去年跟刚开始跟小区合作时有签合同,合同到期后我找他续签他一直以没有时间为由没有跟我签,今天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让别的人把活接走了,不让我干了。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有权利要求物业赔偿我损失?
22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与物业公司签订了清洁服务合同,并且合同已到期但未及时续签,那么您有权继续按照原合同条款执行,直到签订新的合同为止。如果物业公司单方面终止您的服务,而未提供合理理由或补偿措施,则可能违反了合同约定,导致您的权益受损。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选项。 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书面抗议。首先,您可以将情况告知物业管理公司,表达您的不满和期望得到妥善处理的态度。他们应当尊重并遵守之前的合同规定。 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请邻居、社区居委会或者当地消费者协会等机构进行调解,帮助解决争议。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或起诉的方式解决纠纷。在提交诉状前,建议详细准备证据材料,包括合同文本、付款记录、工作日志等,以便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追究法律责任。如果发现物业公司存在违约行为,您可以依法追讨相应的赔偿金,如损害赔偿、违约金等。 最后,提醒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要保留好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确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