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节日快乐!我在大连办理的出国劳务,因劳务办理公司没有办理成功,我交的首付款给退了,还剩三个月的培训费说不给退,四千。还有这三个月的误工费能给吗!?还有交通费!?期待您的解答!谢谢!
26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并祝您节日快乐。 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与第三方(如劳务办理公司)之间的合同存在争议,您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包括退还首付款和剩余培训费用。此外,如果该培训费用与您的工作有关,那么您有权获得相应的误工赔偿金。 对于交通费,通常情况下,如果您的行程是为完成某项工作或达到某一目的而必须进行的,则可以视为合理且必要的支出,应予以支持。 建议您尽快联系第三方协商解决此事,以便得到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您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次祝您生活愉快,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