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5年),2013年续签劳动合同(5年)……现在单位单方面终止了合同! 合法吗?,,我找谁维权? 签订2次劳动合同是属于单位终身员工吗?劳动法有这方面规定吗?
23天前您的问题涉及到劳动合同的解除和法律适用的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两次或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您提出的“是否属于单位终身员工”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在单位内部,如果双方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那么通常情况下不会被视为单位的终身员工。但是,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比如服务年限达到一定要求等,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对于如何维权的问题,建议您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如果未能达成一致,则可以选择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此外,也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需更详细的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