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老婆患有精神分裂症,结婚已7年,现有3孩,婚前不知其患有精神分裂证,病情一年一年严重,前4天闹到要杀小孩未遂,但整个家被她放大火烧得彻底完蛋,现在精神病院住院,我受尽这7年折磨,无法再继续与其生活,请问这可以离婚吗?法院如何判决?
2024-07-04 06:57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妻子患有精神分裂症,并且病情严重到影响到家庭生活和孩子的安全,您有权利提出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在您提出离婚时,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妻子的病情和对家庭的影响。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包括妻子的病情、孩子的抚养问题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来做出判决。如果法院认为离婚是合理的,并且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判决离婚。 此外,考虑到您妻子的病情,法院在判决离婚时,可能会考虑到她的抚养问题和生活保障,可能会要求您提供一定的经济帮助或抚养费。同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也需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意愿等因素来综合考虑。 建议您在提出离婚前,先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