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租一个店面,收转账费三万六,双方都没签合同,居委会把店面收回,下家要向我收回转账费,我该怎么办
2025-08-04 01:25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并明确约定租金、租期、支付方式等条款。如果您的出租行为没有形成正式的租赁合同,那么在租赁期间发生的费用(如税费、维修费)应当由承租人承担。 其次,关于转收费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或者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您可以先与下家进行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比如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以便于后续处理。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