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滨州市2010年初买了一处商铺。房产总价为三百一十三万多元。因为首付款不够。开发商帮助想办法虚高房价。到四百四十万元。我在银行可以贷到二百二十万元。实际我付给开发商一百零一万多元。开发商给我开的房款收据是二百二十万元。收据给银行才能给我贷款按揭百分之五十的房款。也就是二百二十万,开发商说你交了一百零一万多。开的收据是二百二十万。为了走账让我把其余的给他打成借条儿。就给他打了一百一十八万多的借条,(借条和我交的钱加在一起是收据上的二百二十万)情况就是这样。现在开发商上诉告我。欠他首付款一百五十万元。说我支付给他七十万元,余款一直未付。诉状上说还要追加利息一百八十九万元。请律师帮助
2025-04-26 12:22首先,您需要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并寻求解决方案,以解决目前的纠纷。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签订一份新的合同或协议来明确您的还款计划,并确保所有款项都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偿还。 其次,如果您认为开发商的诉讼请求不合理或者不公正,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辩护。在法庭上,您可以详细解释您的立场和理由,并提出反诉或其他反驳意见。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态度非常重要。避免情绪化的反应可能会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同时,及时收集证据和支持材料,以便在必要时使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