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二月我曾跟公司签过一份保证书内容大概是不再违反劳动纪律否则离开公司并且没有赔偿现在过去两年了这份协议是否依然生效?
2025-04-26 13: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未约定借款期限,则视为无息借款,不存在违约的问题。如果您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那么您的债务就已完全清偿,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然而,在实践中,一些债权人可能会要求您支付逾期利息或其他费用,这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因此,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并确保所有相关事项得到妥善处理。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