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询一下律师,工伤怎么算的,我上班时摔了一跤,骨折了,现在三个月了,还疼痛,大夫说我这个最少要半年还痛的话就是一年不能上班了,我想问一下我这个该怎么办
2025-04-25 08:57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工伤赔偿的问题。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因伤致残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按照相关标准获得赔偿。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工伤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药品费、检查费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受伤程度确定,一般为本人工资的6个月至24个月不等。 生活护理费。根据受伤人员的实际情况,如需要长期卧床、生活无法自理等情况,可按月领取一定金额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 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确实存在骨折并持续疼痛,建议您及时与医疗机构沟通,并寻求专业的康复指导。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过程中,应当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治疗记录、医疗费单据等,以便于后续诉讼中的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