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2年5月进入北京一家医药公司,试用期一个月,合同签的一年,一直到2017年6月,期间每年到期又续签下一年,但每次合同都是一年的时长,这些每年的合同有些我丢了,现在找不到,工作5年多,公司一直未缴纳五险一金,无社保,合同中的工资写明包含五险一金的费用。以上这种情况可以让公司追缴社保吗?或者怎么维权。银行卡5年的工资流水倒是应该都有,还有公司给我开的离职证明清楚的写明了我在公司的工作年限,邮件中也可以找到很多我与公司劳动关系事实的证据。现在我还怎么办?过了追缴或者投诉的时限吗?谢谢。公司在北京,但我一直在长沙上班。
2017-12-27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