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想和我老公离婚,我老公最近一年都不进家,都是在外面吃喝玩的,于是我就经常骂他,现在他在外面借了近20万元的债务,他都没跟我说,我们有一套房子,按揭房,房贷一个月1400元,他出去做工也没得按时还款。在这一年里我都是自己带孩子养孩子,如果离了婚他最近一年所欠的债务是怎样分的
2025-02-13 18:37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债务是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因此对于共同债务,无论是一方还是另一方借款,都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 在处理共同债务时,应考虑债务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债务人是否有能力偿还等实际情况。 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其对债务的发生没有过错,或者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则该方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相应的债务份额。 如果债务人的收入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通过拍卖房产、股票等方式来实现债权。 最后,如果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的家庭成员追索,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并不适用于所有具体案例。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疑问,请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