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是二手拆迁安置房,买房时前房东说没有物业费的,现在物业要我交,好像原拆户不用交,这合理吗?
2025-12-09 09:26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意味着任何房产的买卖交易都应当办理相应的产权过户手续,并且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等。 在您购买的拆迁安置房的情况下,即使前房东声称没有物业费,但作为新的业主,仍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费用。如果您认为存在误解或不平等的情况,可以考虑与物业公司沟通,了解具体政策及依据,必要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