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开庭争抚养权,孩子一定要到场吗?
2025-11-24 08: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被告未到庭参加庭审,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缺席审判。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情况下,法官一般会要求原告或其代理人在开庭前提交书面材料,并提供有关证据。 至于孩子的问题,如果孩子的成长和教育对双方来说都是重要的,那么孩子通常会被认为是必要的证人,尤其是对于涉及子女抚养权的案件。但是,如果孩子无法出庭,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自己的情况,比如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通信方式向法院提交证明文件等。最终,是否需要孩子亲自出席庭审,应当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