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17岁暑假工和工厂的合同上写着做不到8.31号我们的工资就会巨额减少到44元每天,这样合法吗?我们合同上规定,不做到8.31工资就会降到44元每天,现在我们可能想离开这里,我想问问法律上对这种条款是支持的吗?还是说他规定的这种内容不生效,我们应该拿应有的工资?如果要谈判,我是先和他讲道理,如果他不同意我就报警或者打劳动局电话告他对吗? 还有我们的合同只有公司有,我怕公司直接烧毁我们的合同,然后装作不认识我们该怎么办,或者他直接销毁我们的工作记录,那我们岂不是直接玩完?! 还有我们是中介介绍过来的,交了288元的保证金,如果我们提前走保证金还可以要回来吗?这是我们和中介的合同。
2025-09-25 03:53您的提问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合同中的“8.31”日期以及相应的工资调整,这通常涉及到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或临时雇佣期间的规定。根据中国法律规定,试用期内雇主可以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有权在试用期满后决定是否继续聘用员工。但是,除非双方事先约定并书面同意,否则雇主不得随意更改员工的基本工资水平。 其次,关于您的担忧,如担心公司会破坏合同或工作记录,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所有与公司的接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聊天记录、会议纪要等。 如果有可能的话,可以考虑录音或录像这些重要的对话时刻,以备不时之需。 考虑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再次,关于保证金问题,如果您已经支付了保证金,且合同中有明确规定,那么保证金应当返还给您。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依据合同的具体条款来判断,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尽可能地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记得,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因不当的行为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