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入职时与单位签订了三年内请假不超过四十天的协议,工作两年后因为生育,请了产假,单位以此为由扣发我一年奖金。因产假结束后回来上班,未跟单位计较此事。现在我想辞职,这笔奖金可以要回来吗?另外我已工作四个月,我们的奖金是按季发放,而且二季度也要到年底才能发,这部分钱我可以要回来吗?求解答,谢谢。
2025-10-12 12:37关于您的问题,我将为您提供一些建议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奖金请求。 -如果您在工作期间按照协议规定休假,并且没有违反任何公司政策或规章制度,那么通常情况下,您有权要求退还奖金。 -但是,这需要具体分析您的离职原因以及是否符合协议中的约定。如果您是因为怀孕而请产假,且在产假结束后返回工作岗位,则可能不符合协议中关于请假限制的规定。 奖金返还。 -回顾您申请休假的具体情况,如果确实是由于个人原因(如怀孕)而非违反了公司的请假规定,那么您可以提出退还奖金的要求。但请注意,这需要详细分析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季度奖金。 -关于奖金的返还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奖金是在一个完整季度结束时发放的,那么您可以要求退还这个季度的奖金,除非有明确的书面合同或法律规定不允许退款的情况。 -另外,如果奖金是根据季度进行分配的,那么您可能无法直接从奖金中扣除,而是需要等到下一个完整的季度结束时再向公司提出退款要求。 综上所述,建议您先收集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休假报告、产假证明等,以便更好地准备和表达您的诉求。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