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在2012年4月19日办理离婚手续,当时我怀孕1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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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并且在2012年4月19日之前已知怀有孩子,则通常情况下不需要再进行任何法律程序来确认孩子的亲生父亲。但是,如果在2012年4月19日后才得知怀孕并决定要终止妊娠,则可能需要重新考虑是否要终止妊娠以及如何处理该情况。此外,对于涉及家庭关系的争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获得最佳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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