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问。肇事者骑着三轮摩托车。没有保险。将我撞倒。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了。肇事者全责。肇事者身体还有病体格不好53岁了。没钱赔偿我。名下没有财产。他的儿子25-26岁了。没有分家在一起居住。他儿子有车是他儿子自己的。这总民事诉讼可以执行他儿子的财产吗?在一起没分家。我也没证据证明他们家共同财产。他儿子有钱可以申请赔偿我么
19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事故是由肇事者的过失引起的,并且已经由交警部门进行了责任认定,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肇事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由于您提到“一起没分家”,这意味着肇事者和其儿子可能属于同一家庭成员,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是否有共同财产或其他形式的集体资源来满足赔偿需求。例如,如果存在共同银行账户或共同投资等,这些资产可以被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从而可用于支付赔偿金。 然而,具体是否能够执行被告的儿子的财产,还需要看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司法实践情况。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操作中的细节。 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肇事者与被告之间存在共同财产关系,您可以尝试通过其他途径如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纠纷,以减少对个人经济状况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