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前妻已经分开三年了,当时我们没有领结婚证。现在孩子已经快五岁了,孩子户口在我这边,我现在可否起诉她,要孩子的抚养费,或者当时,结婚的彩礼
2024-10-17 13:30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和您的前妻已分居三年且未再婚,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分割财产及子女抚养权。关于彩礼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是属于个人自愿赠与性质的,如果双方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则需要考虑当地的风俗习惯以及双方的实际经济状况等因素来决定是否返还。 在离婚过程中,您还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有关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事宜。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