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结婚四年,两个孩子,我是搬迁户,到房子一直也没下来呢,有相应的租房费和地钱,有关地钱,我结婚以来也不清楚到底我可以领多少,都在我婆婆那,只知道七百麦子八百秋,结婚初期我也没多想,地钱就让婆婆给存着,后来第二个孩子出生,我提及地钱,我婆婆一口就说,地钱让我和我闺女花了,那时没有分家,此刻,我婆婆提出分家,有关地钱,之前的地钱我能要回吗?孩子一直我自己看,头两年我对象的工资上交我婆婆,后来我就拿来没给她,但每次拿钱来,我会多少给她点……麻烦您,我主要想知道有关地钱这一块,我一直看孩子,没经济来源,有钱就花自己的,没钱会张嘴和我婆婆要点
2024-08-26 11:48关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有权要求您的丈夫(如果他愿意的话)与您共同承担家庭责任。根据中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平等地分割财产,并且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也有一定的考虑。 关于您提到的地钱,如果您是在农村地区,那么可能涉及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在中国,农村地区的农民往往通过承包土地的方式来获得收入。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地钱实际上是指承包地上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实践中,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可能会存在部分未分配的土地收益无法及时归还的情况。这种情况通常称为“未尽地利”。 至于您提出的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均有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在离婚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优先考虑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进行判决。因此,如果您的孩子由您抚养,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抚养权,并争取更多的探视权和接触机会。 最后,关于您提到的房屋问题,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房产评估机构或律师的帮助,以确定房屋的实际价值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与您的丈夫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请注意,具体案件情况复杂,请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