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时同意给办贷款,但是中间办了没办下来,等能办的时候卖房又不给办了,买卖合同上没写贷款这一项,只是口头协议,算不算违约
21天前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如果卖方拒绝为其提供购房贷款服务,这种情况可能构成违约。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属于“违约”主要取决于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法律规定。 通常情况下,书面的购房合同会详细列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相关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贷款事宜,那么卖方可以被视为违约。然而,具体的判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说明贷款是卖方的义务,且没有履行,那么卖方确实构成了违约。 法律规定。如果法律允许买卖双方协商决定贷款事宜,则卖方有权拒绝为买方提供贷款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提供贷款服务,也不一定构成违约。 卖方的行为。卖方拒绝提供贷款服务的原因也应予以考虑。例如,如果卖方认为自己的资金状况不足以承担贷款责任,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无法提供贷款服务,这并不意味着卖方就构成了违约。 因此,如果您想要确定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建议您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了解其中的相关条款,以及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判断。如果存在争议,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