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父亲有两个房子一个是盖好的我哥住着!另一个是父亲的老地基在坍塌的情况下让我盖的!两个都没有房产证土地局2010年之前来测量父亲盖好的那个写的我哥的名字我盖的这个是写的我父亲的名字!在2014年的2月份我盖的!2015年父亲突然去世了没有任何遗嘱!父母都去世后我盖的房子户主成我哥的了!以前父亲在户主是父亲门牌号422号现我们都在一个户口本上现在父亲去世了我们错里要分户我该怎么分户主不变只分户成员有的说把我分到村里给我哥家的那个门牌号上去那个是502号是村里新排的号如果要是被动迁了我有理也说不清了因为那个502号土地局测量写的我哥名字我盖的422号写的我父亲名字而且户主是我哥的名字
2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时应遵循法定继承原则。对于您提到的情况,您的父亲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您的哥哥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获得财产。 关于房屋产权的问题,由于您已经证明了您哥哥对其中的一个房产享有所有权,并且该房产是在您父亲去世前建造的,因此该房产应当属于您哥哥所有。至于您父亲老屋倒塌后的重建部分,则应该由您和您的家人共同拥有。 如果您认为您哥哥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您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并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其与您的哥哥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或者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申请行政复议等。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一定要确保证据充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