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12/7早上8.30左右在上班期间被生产线上工人用水果刀刺伤左臂(事发前两人并无争吵),随之人跑了,公司人事带到医院检查,医生检查发现身体里还残留刀片,筋断且骨伤,当天下午进行手术救治。 请问这种情况算工伤吗?
2024-07-13 12:24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丈夫在上班期间被同事用水果刀刺伤,这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意外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即便事发前两人并无争吵,但伤害发生在工作场所,且在工作时间内,这通常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公司有责任按照规定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 建议您尽快与公司沟通,了解公司是否已经或将进行工伤认定的程序。同时,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记录、诊断书、手术记录等证据,以便在需要时作为证明使用。如果公司不配合或有其他疑问,您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