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法律上的疑问想向您咨询一下。我于2013年生育的二胎,今年收到市里下达的告知书说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孩子的户口已经在老家上好了,而且我们全家都是老家户口,只是在新疆买了房子,打电话到老家计生委说已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了,那么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才好呢?
2025-03-11 06:46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孩子已经上过学并落户在老家,这意味着孩子户籍所在地为老家。因此,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与当地的计生部门进行沟通,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或安排。这可能包括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或其他形式的补偿。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认为当地政策有误或者计生部门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可以联系当地的人大代表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法律意见和帮助。 申请复议或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考虑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复议请求或者提起诉讼。这通常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并且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保持耐心和积极态度。处理此类问题时,保持冷静和理性是非常重要的。了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对方的具体行为和理由,有助于更好地理解问题所在,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个人需求进行具体分析。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