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未与我续合同,要求我离职表示补贴十几天的工资,因为合同到期了也所以就同意了。现在生育津贴也无法领取了。请问公司是否有违法,如果有怎么办
2026-01-11 23:21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有权获得以下几种补偿。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民法典》第46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提前通知或者额外赔偿。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30天内,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提前通知期限和相应的赔偿金额。 生育津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即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标准发放。如果您未能领到生育津贴,这可能是由于公司的违法行为导致的。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收集以下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与公司的书面协议或口头承诺; -公司未提供合法续签的通知书或理由; -您的生育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等); -已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单据等。 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提交书面申请; -寻求法律援助,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案件; -就争议事项提起诉讼,寻求法院的支持。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请务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