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担保公司借了两万七千块钱,做的汽车流动抵押,也就是说车子归我开,现在车子被他们开走了,当然说好归还本息+GPS一共三万元,当时打条子是打的五万,说是两万的保证金,现在车子GPS有两天时间没信号,合同写着个人私自拆除GPS算违约,但是我没有动过,他们凭着GPS掉线截图说我动了GPS,说要终止合同,让我拿出本金+保证金两万(违约办证金)+违约金一万五+拖车费五千,
11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您没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那么您的权益应当得到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这个案件中,由于对方声称您擅自拆除GPS设备,导致GPS信号无法正常接收,从而触发了违约条款。然而,从您的描述来看,这似乎并不是一个合理的解释。GPS信号的丢失可能由多种原因造成,包括但不限于GPS设备本身的问题、车辆行驶路线的变化等。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与担保公司沟通,详细了解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您可以考虑保存所有相关的证据和记录,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申诉或诉讼。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