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8月28日向公司人力资源处提出辞职报告,当时他告诉我30天之后就可以走了,或者让自己科室的综合科给他打电话确认就能快点,当时打完电话我也就没回工作的地方,到下个月15号开工资的时候并没有开响,我给综合科打电话,他告诉我说发工资是发这个月的,考勤是上个月的,我8月28号就直接走了9月并没有上班,所以9月15日不开工资,我只知道这公司是压15天工资的我八月份只有3天没有上班,但他这个月却不给我开钱
2021-05-15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