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家案场是上个月六号入职的,因与公司理念不同,于8月2号提出离职。离职主管说要等到招来人,昨天主管通知说明天招来人,我就问询是否当天可以写离职报告,被告知不可,且态度极其恶劣,我在休息时间内提问,因语调高,被责以50元罚款,后我去找经理反应情况,离职主管又到了,态度嚣张,指责我得过时。我因情绪激动而全身抽筋,现感觉实在无法坚持,但用人单位不让离职。很苦恼。
2021-06-07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