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年签订租房合同 租金月3千 约定到期多住一天 按两倍日租金扣押金 第二年合同 租金 月4000 约定到期多住一天按日租金1.2倍 扣押金 现在我们第二年到期多住了几天 房东要求 以4000为基数 按日租金2倍来扣押金 合理吗 他坚强第一份合同有效
2025-06-13 03:25您的房东提出的扣押押金的要求不合理。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第二年的合同中约定的每日租金是每月4000元,并且如果在合同终止时多住了一天,则需要按照每天2倍的租金进行扣押。然而,在第一年合同中,租金被设定为每月3000元,而且没有明确提到对于多住的情况是否要收取额外费用。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房东不应该基于第一年合同的规定来进行扣押押金的操作。相反,应该依据第二年的合同条款执行。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建议您与房东沟通协商,寻求解决办法。如果您无法自行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当地房屋租赁管理机构或相关法律机构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