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12月份与朋友一起在国盾保安公司所辖的保安大队工作,当月公司以身高不够为由将我辞退,我朋友在工作两个月后也辞职并扣除了1100元违约费,他们当时答应给工资,却拖欠我的工资2100元,我朋友3000-4000元,一直不给,当初签过合同但是保安队长并没有给我们,后来我们打电话要工资,保安队长每次都敷衍了事,我们希望寻求你们的帮助,谢谢!
2024-09-10 13:25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向我咨询您的情况。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的是劳动争议和欠薪问题。首先,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单、录音录像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您可以尝试以下步骤来解决问题。 寻求调解。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请求进行调解。 提起诉讼。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具体而言,您可以通过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剩余的工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仲裁。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还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最后,提醒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不当行为而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 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