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营酒店上班三个月,因为有事中途离职,已经提前一个周跟老板提出辞职,她说必须得等到她再找到人我才能走,可是自己的事等不了,而且一个周前提出辞职她说找人但一直未发招聘信息。中途离职后她说扣当月工资,因为她还没找到人。我自己预支了1000块钱,现在她让我把那1000块钱还回去。请问合法吗?
2025-02-10 08:32您所描述的情况中,关于您的薪资和预支的1000元是否应该退还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进行分析。 首先,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员工有权要求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得到其应得的薪资,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以及其他福利待遇。如果雇主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薪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其次,在您提出的辞职请求后,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完成工作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导致解除劳动合同,雇主有权扣除相应的薪资作为赔偿。但是,这通常发生在正式解雇之前,并且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例如提供书面通知并等待一定时间后才可执行。 最后,对于预支的1000元,雇主是否有权要求归还?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双方签订的协议。一般来说,除非是基于特定原因(如工伤赔偿)而预先支付给员工的款项,否则一般情况下雇主无权要求员工返还预支的款项。不过,这仍然取决于您与雇主之间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雇主沟通,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合同条款,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无法自行解决,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