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5个同村伙伴在铝合金厂工作半年,因适应不了工作强度不干了,去打辞职不给批复,每个人都有1500元押金也不给退。咨询一下怎么办
2025-02-10 09:37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的单位未与您等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存在劳动关系的合法性问题。 其次,关于押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名义非法扣押劳动者的财物。因此,如果用人单位要求您等人缴纳押金而没有正当理由,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要求其依法处理。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但在此之前,建议您先收集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合同等相关文件,以及与单位沟通的情况记录等。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依据具体情况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