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6年5月份购买一套二手房,总房价32万,首付4万,贷款28万,首付的4万,卖方给写了个购房收据,没有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卖方口头协议给办理贷款,以及房子过户,我只拿过户费就可以了,后期没有别的费用,卖方也承诺给改成居民用电,经卖方同意,我一个月后装修并居住,由于办理不动产原因,2017年7月份,卖方通知过户,要求除去自己要拿的过户费外,再多收取2万,我不给他2万,卖方就说不交钱就不给过户,也不提供改居民用电的申请,并说给停电,我已经装修入住,我该怎么维权。谢谢
2024-11-28 06:24您的情况涉及房产交易中的违约和可能的法律纠纷。根据您描述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通过直接对话或调解来解决问题。您可以向卖方表达您的不满,说明您希望尽快完成交易,并提出合理的补偿请求。 书面通知。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书面形式(如电子邮件)发送一份正式的通知,明确指出您拒绝支付额外费用的要求,并解释为什么您认为该行为构成了违约。 寻求第三方介入。如果上述方法无效,建议寻求房产中介或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他们可能会对交易情况进行评估,并提供建议。 诉讼程序。最后,如果以上步骤都无法解决问题,或者双方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则可能需要采取法律行动。在某些情况下,您有权起诉卖方以追回已支付但未得到的服务或物品的价值。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应由专业的法律顾问指导进行。在此过程中,请确保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包括邮件往来、通话录音等,以便于后续参考。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