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三十几年,卫生院曾经人我一个人挺过七八年,零三年我每月只拿一百八十元工资。零三年还抗击非典一线工作,现在六十岁政府部门和卫生院没有一毛钱补助,我是否应该得到报酬。
26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您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因此,您有权获得相应的社保待遇,包括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和医疗费用报销等。如果您认为自己未得到相应的补偿,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并申请补发相关待遇。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