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下,就是我现在呆的公司蒋面临倒闭,然后公司以开除的名义让我走,然后答应赔偿我一个月工资,但是在离职单上写的是我因个人原因离职,没有写是因为公司原因,还有就是签订的其中一份单据上写的有赔偿金额,还让我们按了手印,这样可以吗?还说是这个月离职的话,赔偿金和这个月工资统一到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一起打到我的账户,我想说如果公司反悔到时没有把赔偿金和工资给我发过来,我该怎么办?公司的这个流程对不对?
2017-12-20 16:3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