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西安市未央区草滩十二路邮件处理中心的一名保安,我们又一个经理,5月29号的时候我家里有点啥事,我就请假了,他给我不批假,还把我多半工资扣了,现在还扣我工资呢
2025-09-26 08:32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5月29日因家庭原因请假,并且经理没有批准。随后,经理将您的大部分工资扣除。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法中的相关条款和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的请假是出于个人原因,而经理不同意,请问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 其次,如果您认为经理的行为违反了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或程序,或者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投诉,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最后,建议您保留与请假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以便于后续的申诉或诉讼。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