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员工在提出离职后,公司不放人。一个礼拜后员工没经过公司同意,离开公司。后来公司给员工打电话说算员工旷离,不会发放工资。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
2025-09-26 08:42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在劳动者提出离职申请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即视为劳动者已经履行了预告解除的义务。如果公司在一周后才通知员工离职,并且没有提供合理的理由或程序,可能构成违法解雇。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即使员工是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的,公司也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其相应的工资。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未能合理处理员工的离职事宜,或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法律责任。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