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12点我公公在靖江江平路发生一起车祸。当时他开着一辆小三轮机动车,上面带了一位客人,由北向南直行,遇对面一辆由南向北的轿车相撞了,是因为在路口时,轿车向西左转弯,没打转向灯,他直行所以撞到了,我公公也受伤了,主要是我公公车上的客人现在植物人了,我想问问这事故我家有什么责任。
2024-10-01 09:31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责任承担方式。 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对车辆的安全性负责,并且遵守交通法规。如果被告方驾驶的小三轮车存在缺陷或者未按规定进行维护和检查,则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是被告方的过错导致了交通事故,例如没有及时停车避让行人或者其他车辆,那么他们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您的公公作为乘车者,他的行为是否违反交通规则(如超速行驶)也会成为判断其责任的重要因素。 由于具体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合作,了解更详细的法律情况并获得合适的法律建议。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您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护理费、误工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