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一名18年大学毕业生。在今年1月与一家外地私立学校签了三方和一年的劳动合同(2018.09.01——2019.08.31,2018.09.01——2018.12.01为试用期)。现在已经毕业,我也不确定档案是否已经被派遣到签约学校了。 但现在想要回家考公立学校编制,请问我现在还算是应届毕业生吗?要怎么和私立学校解约呢?合同上如果违约要付违约金10000元,这是必须的吗? 还有,考编的结果7月底出,签约需要新的三方。可是离开学只有一个月,私立学校要重新找人,拖着不给解约怎么办?协商解约要提前多久呀? 以上,感谢解惑
20天前尊敬的用户。 首先,您已经符合应届生的身份,因为您的毕业时间是在2018年9月。 关于解约事宜,您可以直接联系私立学校的招聘部门或人力资源部,说明您的情况,并要求解除合同。同时,如果您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考虑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条款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具体数额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协商决定。 至于考试结果以及签约问题,建议您尽快完成所有考试科目并通过考试,以便及时签约。如果私立学校无法提供合适的职位或者条件不符合您的期望,您也可以选择其他途径寻求就业机会。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向我提问。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