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 2015年5月4日在北京怀柔友谊驾校报名学车交了四千元学费只开了收据,考完科目一后因工作调动至天津无法参加学习培训,一直和驾校协商退部分学费。因为收据遗失只剩驾校学员证,报名处说只能退一半学费。可是到了驾校却说没收据一分钱都不退,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2025-03-15 21:43你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在你的情况下,由于收据遗失,驾校声称无法退还剩余的学费,这可能构成你的违约。因此,你可以向驾校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其退还剩余学费。 其次,你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个问题。首先,你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你的损失,比如驾校出具的收费凭证等;然后,将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防止驾校转移或隐匿财产。最后,等待法院作出判决并执行。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