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款468000在德坞凤呜花园买了一套房,当初房开口头答应次年也就是2014年之内办理房产证,现在房开由于自身的原因无法办理相关证件并且也无法联系,还要求补交开通管道气的费用,当初全包含在房款里面一次性付清了的,房开把这些钱全花光了。现在想通过法律手断维权,但是房开现在欠一屁股帐并且身无分文,请问该怎么办!
2024-08-26 10:55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合同纠纷和债权债务关系。首先,建议您收集并整理好与购房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您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款项,并且房开公司未能按时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其次,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您与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有效,以及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房开公司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例如未能按期交付房产或未及时办理房产证,那么法院可能会支持您的诉讼请求,判决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您也可以尝试与房开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程序。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处于弱势地位,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此事,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为了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建议您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仔细阅读条款,了解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如房地产律师或法律顾问,以确保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