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家有个网点出租很多年了,每年的房租期限是元月7号,此房是婚后买的在生活上我和老公意见不合,从上年7月份我就急等用房子,并且告知承租方他也答应到期退房,可是到期后他不愿意走又和我老公签一年合同并交一年房租,请问律师我有没有权利把房子收回来一半我自己用?
2024-08-26 10:54您好!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租赁纠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关系中,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导致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退还全部租金。 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明确表示不希望承租人长期居住于该房屋,并且承租人也同意在租赁期满后离开。然而,在租赁期内,承租人与您丈夫签订了一年的续租合同并支付了一年的租金,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利收回部分房产用于自己使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了解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确认是否允许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考虑是否有证据证明承租人的行为导致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 如果存在争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记住,任何行动前都需要仔细权衡利弊,确保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同时,处理此类事务时应尽量避免采取极端措施,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