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通过中介9月25号买了套二手房过户提交银行办按揭,10月11日身份过期,10月26号中介通知第一家邮政银行按揭办不出来,要转建行需要回家拉无房证明,11月9号将临时身份证无房证明提交银行,现11.15贷款没下来,原房主不答应,要余款。这种情况我要承担责任吗
2025-03-04 08:2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违约和纠纷的潜在风险。首先,关于合同履行的问题,如果双方对交易有争议,且未能协商解决,建议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帮助。 其次,关于个人责任的问题,如果您在签约时未充分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或者存在欺诈行为,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具体的责任认定还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具体条款、双方的过错程度等。 最后,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尽快与对方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尝试达成共识。 如无法自行解决,可以聘请律师协助处理,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保存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付款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日后维权使用。 总之,在遇到类似的情况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是至关重要的。希望以上信息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